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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:严格要求万科事件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-07-26
  本报北京7月1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针对近期万科相关股东已提出罢免公司董事会成员提案,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表示,证监会一直在关注相关情况。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会、监事会、高管层均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,行使权利,履行相关义务。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。各方应着眼长远,把保护投资者利益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。
  目前,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第115条第2款及深交所相关规定,依规对万科及宝能、华润各方发出问询函,督促各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,及时、准确地披露信息。
  证监会将持续关注事件进程,督促系统相关单位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,切实履行职责,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后续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,将依法问责,维护市场公平秩序。  
   
    责任编辑:中国金融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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